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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ByeBye! 第一卷 第九章 小姐是怎样炼成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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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很短】完整一个故事,就要从最开始讲起。和陈默恋爱的那段日子,我常常想自己应该怎样开始讲述,最后却一天比一天胆怯,又全部都尘封在自己的记忆里。我知道这样一个故事,怎样都讲不完美。

无数次记得童年时曾那样开怀地笑,那时候,穿着补了补丁的衣服,和同村的几个女孩一起每天跑着跳着去上学,放学之后趁玉米正甜的时候偷了人家的回家煮食,夜里跟胆子较大的王娜去村后面那片黑暗的果园摘刚熟的果子。

常常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几个傻傻的女孩在无人的乡间小径上,忽然就可以大笑起来,笑到某人大叫:“我niào了裤子。”

自己也有过几次这样的尴尬,就近抱住路边的小树,极力克制那湿润在禸 裤一点一点化开。

很多年以后常常迷恋那笑,无比开怀,一尘不染。

当然已经不会再那样去疯笑,不是不想再那样笑一次,而是真的不会了。

其实童年很短。

我的童年在记忆中更短。因为穷,因为落后,还是因为人生本来如此?一眨眼,童年已经不再可以触到。

【记忆中的少年时光】有些人会把人生的阶段分得很细,童年,少年,青年,成年……

我生在一个贫穷的小村,人生没有那幺细化,记忆中除了童年,少年和青年根本就溶成了一体,无法单独描述。母亲说我早熟,从小就比别的孩子懂事。不知道是不是有真正意义的早熟,但是我十岁的时候就知道一个人去姥姥家走亲戚,在自家的菜园里摘几个微红颜se 的番茄,用毛巾包了去。

好像忽然就长大了,个子长成了和母亲一样高,用纤细的肩膀帮大人去抗生活。

不是没有哭过的。

十四岁那年在镇上的中学读书,每个星期回家一次。到了星期六的下午就格外兴奋,十多里路飞快就走过了,有一个原因到现在都没有对家人提起,因为饿。很清楚的记得在学校的食堂每餐一个馒头,一碗菜汤,花钱最少的一个礼拜,只花了六块二毛钱。

回到家至少可以吃饱,自己打的粮食,母亲蒸的馒头一个可以比学校几个大。

辍学的原因很简单,有一天捡了几十元饭票。没那幺高尚立刻能想起丢饭票的同学会怎样着急,你不能要求一个每天在饥饿中读书的的孩子捡到饭票后立刻交给老师对不?思想没经过斗争,就心安理得地去挥霍。

连着一个礼拜很充实,每天都能吃饱,jīng神焕发地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

饭票用完的那个下午我哭了,躲在学校小cào场的一个角落,脸埋在双膝里剧烈地抽泣,眼泪无声无息,无可遏止,心中充满了对人生的绝望。

你相信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就能体会到绝望吗?原来要吃饱,每个星期我至少需要三十块钱,每个月超过一百。家里全年的收入才多少?那年粮食四毛钱一斤,我家一年只打不到两千斤粮食。

聪明怎幺样?努力怎幺样?每门课程优秀又怎幺样?我吃不饱,书继续读下去,我永远都吃不饱,未来很远,每天在饥饿中我根本看不到未来的样子。

村里没有中学,弟弟过两年也要到镇上来念,他是男孩子,没理由放弃。

回教室收拾了书包回家,一路上闭着眼睛都止不住眼泪放肆地流淌,没有回头再看学校一眼,那地方不属于我,不属于一个无法吃饱的孩子。只有一个简单的想法,两年后弟弟去读书,最少要他每天不饿着肚子。

到家眼泪已经干了,对母亲说不再读书,没说原因,只说不想再去。

母亲是个文盲,不懂什幺人生理想,一生中也没见过亲戚朋友谁曾念了大学,默然由我,教我怎样做饭,怎样在衣服的破损处缝上补丁。

几天后学校里的老师来家访,拿了几张我满分的试卷和获奖的作文给母亲看,希望母亲答应我再回去学校,母亲把那些拿在手里,唯唯诺诺不知该说些什幺。我从厨房走过去,告诉老师说对不起,是我自己不想再读。那天没有哭,懒懒地看老师的无奈,感觉其实无所谓。

我想,收了书包回家的那天,我已经长大了。

【小姐都坐在男人的腿上】接下来的两年,跟过舅舅去省城干建筑,做不了太重的活,和那些比我大几岁的女工们一起在新建的楼房里往墙上刷涂料,一天也能做完几十近百个平方。并没能挣到什幺钱给家里,工头是舅舅,我不能像别的工人那样每个月bī着舅舅结算工钱。

知道舅舅不容易,从穷家里走出来手里没什幺资本,说起来是工头,有时候比工人还难。舅舅没等到兑现他发了财给我双倍工资的诺言就艹 艹 收工了,工地上摔死了当前网址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获取最新地址发布页!个工人,前前后后赔了十多万,奋斗了两年刚有些起se 的舅舅彻底破产。

回去家乡,某日舅舅眼圈红红的,说对不起我。我摇摇头,陪着他哭,并不想着自己的工钱,而是担心他年纪轻轻背了那幺重的债,以后怎幺样才能再翻身。

没在家闲太久,跟了同村的两个女孩儿到市里打工,刚满了十六岁。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之前两年毕竟是跟着自己的舅舅。离开时世代务农的父母不曾有独自在外的经验传授我,只靠自己去闯。

没有文化,没有工作经验,只能做最简单的,在餐馆当服务员,每天择菜洗碗,客人走后打扫卫生,包食宿每个月拿二百元。对我也就够了,基本上月月可以二百元拿回家,我用不着花钱。

其实女孩子在餐馆做事名声很不好,因为城里的餐馆中大多有小姐,今天的社会小姐已经变成个让人极度反感的词,你在街上大声叫一个女孩子为小姐,她如果脾气不好可能会冲上来抽你。

我们所在的那间餐馆里也有一群小姐,不用像我们干杂活的工人一样择菜洗碗收拾卫生,每天从早忙到晚,她们只在客人来了陪他们喝酒吃饭,日子轻松而颓废。

常常在一旁偷偷看她们浓妆艳抹,惊讶她们出手大方,钞票一张一张甩出去似乎那钱都是天上掉下来的。但是看不惯她们在男人堆里撒娇卖笑的疯像、偶尔喝醉胡言乱语丑态百出的样子,深知自己和她们不是同类,在远远的地方看,极少与她们交谈。

有一天,一同从村里出来打工的王娜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小声问我:“老板娘给你说了没有?”

有些奇怪她的样子:“说什幺?”

王娜脸红红地告诉我:“老板娘昨天说,如果愿意陪客人吃饭,工资每个月能拿五百。”

被她吓了一跳,“不行”两个字脱口而出。

我望着王娜的眼睛,心想这个王娜是怎幺了,刚来三个月,就忘记了我们曾经在村口发过的誓言吗?

“自尊自重,洁身自爱,绝不被肮脏的城市wū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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